昆明市汽车北部客运站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令第682号),我公司委托云南坤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昆明市汽车北部客运站建设项目进行了竣工环保验收监测,并编制了《昆明市汽车北部客运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根据新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现对昆明市汽车北部客运站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报告进行公示。
项目名称:昆明市汽车北部客运站
建设单位:云南建磊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昆明市盘龙区龙头片区7204公路北侧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云南坤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占地面积68425.5m2,总建筑面积83083m2,建设内容为1栋5层的客运站综合大楼,1栋地上16层地下1层、1栋地上15层地下1层的配套用房及司乘公寓(连接两栋司乘公寓的裙房为地面3层地下1层),并配套建设地下停车场、隔油池、化粪池、中水处理站、垃圾收集设施、维修洗车用房等。项目总投资23080万元,环保投资为810万元,占总投资的3.51%(其中废水治理331.3万元、废气治理20.2万元、噪声治理2万元、固废治理1.5万元、绿化及生态225万元,其它230万元)。
项目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
废水:项目内已建设完善的雨污分流系统,共建设了4个化粪池,总容积为265m3;3个隔油池,总容积21 m3;项目在临马溺河东侧设置1个污水外排口,接入马溺河截污管,最终进入昆明市第五水质净化厂处理。沿马溺河设置18个雨水排口,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于雨水收集池贮存,一部分直接用于绿化,余量经雨水排口外排。
项目在西北角1层建设了一座处理能力为400m3/d的中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ICEAS+CMF。项目建设单位已经获得昆明市计划供水节约用水办公室关于昆明市北部汽车客运站建设项目节水设施竣工验收意见(昆节水技〔2013〕40号),验收合格。
食堂餐饮废水先经隔油池进行隔油沉渣预处理后,汇同办公生活污水经化粪池熟化处理,然后进入中水处理站处理,一部分用于绿化,剩余的废水经由总排口外排。
项目全部废水都汇入中水处理站处理。经检测,中水处理站清水池水质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即:CODCr≤500mg/L、SS≤400mg/L、动植物油≤100mg/L和CJ 343-2010《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A等级标准,即:氨氮≤45mg/L、总磷(以磷计)≤8mg/L。
废气:项目共设客车停车位483个,地下停车场设置社会车辆停车位345个,共设置6个风机房,6个排风口,排风口均不朝向邻近建筑和公共活动场所,地下车库的汽车尾气经车库通风系统抽排到地面上后自然扩散、稀释;地面停车场的车辆尾气直接进行自然扩散、稀释。
项目厨房使用清洁能源为燃料,在炒菜烹饪过程中会产生的烹饪油烟经华夏之星静电式油烟净化器(产品认证证书及安装合同详见附件)净化处理后通过烟道排放,排气筒高约15m。
项目垃圾由分散于项目区的36个大号带盖垃圾桶收集后由云南盘宸环卫产业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清运,日产日清;化粪池、中水处理站污泥均委托昆明滇池度假区人和保洁服务部定期清掏清运,不会产生明显异味。
项目在综合楼办公区1楼设置1间备用发电机房,内设1台容量为360kW的备用发电机。发电机仅用于突发事故等导致断电时临时供电,其工作时产生的少量废气设置单独排风系统抽排入大气后自然稀释扩散,排气口位于发电机房侧墙,朝向绿化带。
在施工过程中,作业场地采取了围挡、围护以减少扬尘扩散;定期对施工场地洒水以减少扬尘量;运输车辆加盖蓬布减少洒落,车辆进出、装卸场地时用水将轮胎冲洗干净;车辆行驶路线尽量避开居民区;在施工场地上设置专人负责弃土、建筑垃圾、建筑材料的处置、清运和堆放,堆放场地避开居民区的上风向,同时加盖蓬布或洒水,防止二次扬尘。施工期间未收到关于粉尘污染的投诉。
噪声:项目噪声主要为人员噪声、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噪声,车辆停放过程中产生的交通噪声和水泵、风机、机械抽排装置等产生的设备噪声。
生活噪声主要通过房屋隔声和距离衰减处理;交通噪声通过禁止汽车鸣笛等措施处理;机械设备噪声通过将风机、水泵等产噪设备放置于地下层的设备房中,水泵设备间密闭并且设隔音门进行隔声降噪。
经检测,项目东面厂界噪声达到GB22337-2008《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区标准,即: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靠宝云路的西面、北面,地铁2号线一侧的南面厂界噪声达到4类区标准,即:昼间≤70分贝;夜间≤55分贝。
固体废弃物: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综合楼工作人员、旅客、司乘公寓等产生的生活垃圾,以及餐饮生活垃圾、隔油池废油,化粪池污泥等。项目办公、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由云南盘宸环卫产业有限责任公司每天清运。未使用高污染燃料、含磷洗涤用品及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餐饮具。项目固体废物处置率为100%。
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书面意见、电话。
公众提出意见起止时间:2017年11月9日~11月15日
建设单位联系人:把荣平
电话:18987550809
地址:昆明市盘龙区龙头片区7204公路北侧
附件:《昆明市汽车北部客运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昆明市汽车北部客运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pdf